各系:
根据学院工作计划,现将非毕业班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、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毕业班2016-2017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定依据
学生的综合测评严格按照《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(华商院[2015]14号)执行。
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《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商院[2015]15号)执行。
毕业班学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《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商院[2015]16号)执行。
二、评定要求
1.非毕业班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“附件”中的等次规定比例评定。
2.各班须保证所提供的学生成绩、综合测评成绩准确无误,如有虚假,立即取消该班评定资格。
3.本学期若有于2017年2月18日下午5点前无故未报到的同学,取消本次评定资格。
4.各班务必让学生本人认真核对姓名、银行账号等信息并签字确认(切勿代签);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奖学金款项无法正常发放,本学期不予受理。
5.非毕业班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于3月24日前完成;毕业班2016-2017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的 评定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。各系需按相关要求及时把材料报送至学生管理部。
6.如涉及两个校区,所有材料需分开两个校区进行整理上报。
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