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门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8/5/11 9:24:13 发布人:华商学院 点击数:11331

一、 校门每日早6:00开门,晚11:00关门。

二、 本院师生员工,凭校徽、工作证、学生证出入校门。

三、 来院施工、武功、经商、暂住人员,凭保卫部门签发的出入证进出校门。

四、 来院办事、探亲、访友人员,须出示介绍信、身份证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登记后,方可进入院内。

五、 本院机动车辆,凭标志或备案的车号出入校门。

六、 本院职工及其他在院内居住的人员的机动车辆,为院内经营场所拉货的机动车辆,须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后,方可出入校门。

七、 来院办事的特种机动车辆,须经门卫问明情况后,方可入校。

八、 携物出校门的人员、车辆,必须接受门卫检查,能说明是私人物品或持有关单位盖章的携物出门证明的,方可携物出门。

九、 关门期间,需出入的人员必须登记,需出入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检查,方可进出校门。

十、 游商小贩、收捡破烂人员以及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校园。

十一、 机动车辆进出校门,必须减速缓行;骑自行车等进出校门,必须下车推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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